2004年9月23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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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坝筑起来 官员倒下去
通讯员 韩暄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原宁波市三江六岸防洪工程建设海曙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兼海曙区农经委副主任、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林吉华,因涉嫌通过堤防工程承包受贿,目前在宁波海曙法院接受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下半年至2004年春节前,林吉华负责管理奉化江海曙段堤防工程建设以及姚江海曙段堤防工程建设,主要负责堤防工程的招投标、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验收、工程款的拨付等工作。在此期间,林吉华为他人提供照顾,先后8次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共计价值11.8万元。
    在法庭上,林吉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嵊州某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陈某贿赂其2.5万元的受贿事实提出异议。他称,收这笔钱的时候已讲明只是用来“调调头”,虽然没有明确说是借,但也没说不还。他说,由于资金紧张,他向施工单位“调”了笔钱周转一下。他主观上是打算还的,但要等别人还钱给他后,他再把钱还给施工单位。然而之前林吉华对检察机关交代,他在收这笔钱时曾向陈某表示,万一还不出来,就以增加工程量的方法还,后因客观原因未实施。
    在检察院侦查中,多名行贿人坦言说,工程施工中多多少少都会存在一些问题,施工单位都是冲着为在工程中多得到林吉华的照顾而送钱送物,送了钱才容易过关,而且和主管负责人搞好了关系,以后再接工程才有希望。
    今年8月,林吉华被海曙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写下了忏悔书,在分析自己“落马”的原因时,他写到:“大凡施工单位给负责工程建设的主管人员送礼,不外乎3个原因:多支持、多包涵、多给工程做。但这并不是尊重你的人,而是看上了你手中的权力。以钱换权的交易只会使人堕落,而且越陷越深,直至死亡。”
    此案法院尚未判决。